農村土地是農民朋友賴以生存的基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認定,是維護農民朋友的合法權益。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是什么?如何辦理?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是什么?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是國家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后,頒發的一種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的證書。
證書內容除權利人名稱、不動產坐落、面積、用途、使用期限等內容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會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需要記載一些特殊的信息,如承包方家庭成員信息等,在不動產登記簿中有專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頁,記載的信息內容比證書上更多、更細。通過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各類信息的登記、記載,有效的保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的頒發后,村民便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流轉、抵押和融資,在土地投入、使用上,也可以做更長遠的計劃和打算。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動產權證書如何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獲悉: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發包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將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詳細情況、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兩份報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
2、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對發包方報送的材料予以初審。材料符合規定的,及時登記造冊,由鄉(鎮)人民政府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書面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補正。
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鄉(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申請材料符合規定的,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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